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和指导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的注册申报和技术审评工作,保障化妆品质量安全,根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等相关法规和配套文件要求,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化妆品监督管理司组织我院起草了《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附件1)及起草说明(附件2),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反馈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3),于2022年8月16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hzppjzx@nifdc.org.cn。
附件:
1.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
2.《祛斑美白类特殊化妆品技术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3.意见反馈表
中检院
2022年8月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