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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64号)
时间:2010-11-0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公  告

2010年 第83号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64号)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沈阳红药制药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生产的15个中药品种列为国家中药保护品种(见附件)。对其中10个列为首家保护的中药品种,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应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中止其批准文号效力,并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第64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一月四日

附件:

                             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
                                     (第
64号)

序号

药品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期限

保护品种号

生产企业

一、首家保护

1

萃仙丸

2

2010114日~2017114

ZYB2072010034

沈阳红药制药有限公司

2

电话:(86)010-64668844 传真:(86)010-64668844-624 中国报批网(北京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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