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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3号)
时间:2014-05-04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公  告

2014年 第18号

中药保护品种公告(第3号)

  根据《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的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批准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生产的11个中药品种列为中药保护品种(见附件)。对其中8个列为首家保护的中药品种,同品种生产企业应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及有关规定申报同品种保护,逾期不申报的,应停止生产;若继续生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中止其批准文号效力,并按《中药品种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的有关规定进行查处。

  特此公告。


  附件:中药保护品种目录(第3号)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
                              2014年5月4日

  

附件

中药保护品种目录(第3号)

序号

药品名称

保护级别

保护期限

保护品种号

生产企业

一、首家保护

1

热毒宁注射液

2

201454日~202154

ZYB2072013026

江苏康缘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

喘络通胶囊

2

201454日~202154

ZYB2072014002

云南滇中药业有限公司

3

小儿七星茶口服液

2

201454日~202154

ZYB2072014003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4

九味镇心颗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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