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 英文 法语 韩语
所在位置:首页 -- 常见问题 -- 详细页
特殊化妆品中所用原料商发生改变时应如何申请变更
时间:2024-04-03

发布时间:2024-04-03

按照《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的要求“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所使用原料的生产商、原料质量规格增加或者改变的,所使用的原料在配方中的含量以及原料中具体成分的种类、比例均未发生变化的,应通过注册备案信息平台对原料生产商信息和原料安全信息进行更新维护。”化妆品中配方种类比例未发生改变的申请人可在平台中自行维护原料的商品名、生产商、原料报送码及原料安全信息附件。需要注意的是,原料安全信息的改变如果引起产品标签或者安全评估资料变更的,应及时按照规定申请变更。


电话:(86)010-64668844 传真:(86)010-64668844-624 中国报批网(北京阿兰)

京ICP备18038050号-1 company services Copyright (c) 2007 中国报批网 (ALANBJ.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