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公众健康,严厉打击化妆品生产经营中违法使用禁限用物质行为,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工作部署,河北、吉林、福建、山东、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行政区域内宣称美白/祛斑类和染发类化妆品开展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工作。本次共监督抽检产品505批,不合格产品6批,其中4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2批产品检出限用物质超标(名单见附件)。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地方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督促行政区域内化妆品生产经营者立即开展自查工作,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要进一步加强对有关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大对有关产品的抽检频次,及时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并一律从严从重查处,涉嫌犯罪的,一律移交公安机关处理,切实规范生产经营秩序。
附件:
2013年国家化妆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名单
序号 | 标示产品名称 | 标示生产企业 | 标示生产企业地址 | 批号 | 规格 | 生产日期 | 批准文号 | 卫生许可证号 | 被抽样单位 | 抽样单位 | 不合格项目 | |
检验结果 | 限值 | |||||||||||
1 | 伊维娜染发膏(黑色) | 广州市伊维娜化妆品有限公司 | 广州市白云区均禾街清湖村第七社上塘 | HY/0 | 500ml | 2012/ | 国妆 | GD·FDA | 湖南省岳阳市湘阴县福平美发用品店 | 湖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间苯 | 不得 |
2 | 黛尼美源养发黑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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