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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提示各类食堂落实食品安全责任
   时间:2013-09-04

  近期,个别地区发生多起集体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件,对公众身体健康造成了危害。虽然出现集体食堂食物中毒事件地域不同、中毒原因各异,但反映出发生事故的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安全管理方面存在以下问题,急需引起注意。

  一是食品安全的重视程度有待进一步提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亟需强化,食品安全管理机构亟待健全并充分发挥其作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有待完善并有效落实。

  二是食堂硬件条件有待进一步改善。部分食堂亟待根据许可要求,设立充足的加工操作空间,配备紫外线消毒设施、餐具清洗消毒保洁设施、防虫防蝇设施等必要的设施设备。

   三是日常食品安全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部分食堂加工操作行为亟待进一步规范,以避免生熟食品混放、生熟餐用具混用。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各类食堂针对近期发生的多起集体食堂群体性食物中毒事故,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日常管理。

  一是强化责任落实。要强化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健全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梳理细化企业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各级各类食品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责任,层层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切实做到责任清晰。

  二是强化风险排查。要建立食品安全自查机制并予以落实,要明确自查的频次、项目、内容和要求,做到关键项目时时自查、重点项目每班自查、一般项目每日自查、全部项目每周交互检查。对排查出来的风险隐患,要及时制定整改方案,随时跟进整改结果,力求及时发现问题、迅速消除隐患、坚决防范事故,严防重排查、轻整改、重事故、轻隐患。

  三是强化依法经营。要依法经营,严禁超加工能力供餐、超许可项目经营凉菜等高风险食品;要落实食品采购索证索票制度,严禁加工制作腐败变质等食品安全法禁止经营的食品;要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严禁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要切实做好食品和工用具生熟分开,严防食品和工用具交叉污染。

  四是强化内部培训。要制订内部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计划并加以实施,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加工操作规程和餐饮服务预防食物中毒注意事项等食品安全知识,加强诚信守法经营和职业道德教育。新参加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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