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水产及水产制品、肉及肉制品、豆及豆制品、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以及冷冻饮品等7类食品84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822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其中,食用油和油脂及其制品87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2.3%;调味品459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占2.2%;水产及水产制品32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3.1%;肉及肉制品142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1.4%;豆及豆制品样品1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6.3%;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样品5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占1.7%;冷冻饮品样品46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占4.3%。
一、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成都康泰油脂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小榨菜籽油苯并[a]芘超标;镇江金莲食品有限公司(原镇江市金莲小磨麻油厂)生产的纯正芝麻香油检出不得使用(产品标示)的食品添加剂特丁基对苯二酚(TBHQ)。
(二)调味品不合格样品10批次:湖南省义丰祥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鸡精调味料谷氨酸钠不达标;沈阳馨味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冷面汤调料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超标;巩义市白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纯花椒粉、河南省石人山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铅超标;重庆黄花园酿造调味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红烧酱油总砷超标;揭东县白塔镇锦盛食品厂生产的黄豆酱油、红烧酱油氨基酸态氮不达标;山西•清徐县生辉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山西陈醋总酸不达标;赤水市冯杨酿造厂生产的赤水晒醋苯甲酸超标;东莞市陶味园食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花椒粉检出禁止添加的罗丹明B。
(三)水产及水产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北海市科先达商贸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香辣银鱼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柠檬黄。
(四)肉及肉制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上海鑫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牛肉粒(沙嗲味)、牛肉粒(香辣味)菌落总数超标。
(五)豆及豆制品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新郑市天保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素牛筋(调味豆制品)检出不得使用的食品添加剂乙酰磺胺酸钾(安赛蜜)和环己基氨基磺酸钠(甜蜜素)。
(六)茶叶及其相关制品、咖啡不合格样品1批次为深圳市乐知福贸易有限公司分装的知福碧螺春茶检出禁止使用的农药三氯杀螨醇。
(七)冷冻饮品不合格样品2批次:天津市美登高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豆沙奶油雪糕菌落总数、大肠菌群超标;涿州市圣华隆冷冻饮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老中街冰棍(奶油口味)冰棍菌落总数超标。
二、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企业所在地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黑龙江、上海、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责令生产经营企业及时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上述16个省(区、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2月31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抽检的样品检验全部合格的大型企业有67家,分别是大团结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秦皇岛金海食品工业有限公司、武汉福达食用油调料有限公司黄金口都市工业园分公司、湖北中昌植物油有限公司、道道全粮油股份有限公司、益海嘉里(岳阳)粮油工业有限公司、湖南新金浩茶油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山润油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佳格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山东西王食品有限公司、山东沂蒙山花生油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三星玉米产业科技有限公司、成都市新兴粮油有限公司、湖南省长康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武汉长江沙鸥植物油有限公司、佛山市海天(高明)调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美味鲜调味食品有限公司、李锦记(新会)食品有限公司、江苏恒顺醋业股份有限公司、加加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西水塔醋业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美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太太乐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味好美食品有限公司、贵阳味莼园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统万珍极食品有限公司、四川保宁醋有限公司、哈尔滨正阳河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天津市天立独流老醋股份有限公司、湖州老恒和酿造有限公司、广州致美斋食品有限公司、四川清香园调味品股份有限公司、驻马店市王守义十三香调味品集团有限公司、东莞市永益食品有限公司、山西老陈醋集团有限公司、四川国莎实业有限公司、上海鼎丰酿造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宝鼎酿造有限公司、内蒙古红太阳食品有限公司、上海味美思调味食品有限公司、安庆市胡玉美酿造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北京丘比食品有限公司、重庆周君记火锅食品有限公司、沈阳惠成调料有限公司、贵阳南明老干妈风味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重庆桥头火锅调料有限公司、重庆德庄农产品开发有限公司、千禾味业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淘大食品有限公司、青岛市北洋食品有限公司、湖南省华文食品有限公司、哈尔滨大众肉联食品有限公司、山东得利斯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肉制品有限公司、湖南唐人神西式肉制品有限公司、武汉飘飘食品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中粮肉食品有限公司、马鞍山雨润食品有限公司、河南邦杰食品发展有限公司、中茶湖南安化茶厂有限公司、四川省峨眉山竹叶青茶业有限公司、湖南省白沙溪茶厂股份有限公司、合肥伊利乳业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蒙牛乳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艾莱发喜食品有限公司、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天津雀巢有限公司。
特此通告。
附件:1.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水产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豆类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调味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水产及水产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肉及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豆类及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茶叶及相关制品、咖啡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冷冻饮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总砷的解释说明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
2015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