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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办公厅公开征求《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时间:2016-03-10

  为加强捐赠药品进口管理,保证捐赠药品质量安全,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委共同起草了《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将修改意见于2016年3月25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食品药品监管总局药品化妆品注册管理司。

  联系人:李小芳
  电子邮箱:swzpc@cfda.gov.cn

  附件: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
2016年3月9日

捐赠药品进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doc

电话:(86)010-64668844 传真:(86)010-64668844-624 中国报批网(北京阿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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